延长十年?一场深圳医保缴费引发的争议
近日,一场医保引发的争议,在民众之中发生了巨大的争执,并且呈现上升趋势。
2012年5月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引发了深圳市民的强烈质疑。短短20天内,深圳市法制办就收到市民反馈意见两万多条。由于关注度过高,法制办将意见征集的截止时间从5月31日延至6月7日。
缴费年限延长10年 个人将多付4万元?
不少市民认为,缴费期限过长,而退休后还要继续掏钱参保也不尽合理。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计算,以深圳月均养老保险金2850元为基础,如果缴费年限从15年延迟到25年,参保人将为此多支付39330元费用。
按照医疗保险基金运作应该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翟玉娟认为,在深圳医保基金仍有大量结余的情况下,没必要再增加参保人的负担。
官方回应
医保基金可能“收不抵支”
延长缴费期限是全国趋势
针对市民的质疑,6月15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言人释疑,市民不存在多缴费的情况,过去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并非不用缴纳医保费用,而是由养老保险基金代为支出这笔费用。但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不能再代缴医保费,如果由医保基金为退休人员代缴这笔费用,那医保基金未来就有可能“收不抵支”,深圳必须考虑基金收支平衡问题,因此,提高缴费年限是迟早的事。
为何把缴费期限定为25年?深圳社保局方面表示,这是基于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的研究报告,全国的医保缴费期限都有延长的趋势。对此翟玉娟并不认同,她提出,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够中立。而据她了解,国内一些地方的缴费年限实际上都有缩短的趋势。
市民关注
一些条款不如商业保险人性化
市民关注的另一焦点则是,对连续缴费年限的规定。依据办法修订稿,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对此条款,深圳市社保局方面的解释是,这是为了规避有些人生病才参保的道德风险。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表示,延长累计缴费年限,无论是否有单位共同支付,参保者个人都是要多缴10年费用。按深圳月均工资2850元为缴费基础,若缴费年限从15年延迟到25年,参保者将为此多支付39330元费用。
深圳1300万人口,约1000万是非深圳户籍的外来务工者,本来在深圳累计缴纳15年医保和养老保险,就可享受深圳的养老金和医保待遇。如缴费年限延长至25年,而外地人在深圳参保,必须随单位缴纳,意味着他们必须要保证自己在深圳给缴医保的单位,累计工作满25年。这对工作不稳定的外来打工者而言,太苛刻了。
医保缴费由15年延至25年惹争议
《办法》因规定“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由15年延长至25年”而备受舆论关注。
此外,《办法》还规定,连续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
对此,不少深圳市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提出了质疑。据了解,此前已有超过2万条意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汇总到深圳市政府法制办。
“中断3个月参保年限清零无依据”
昨天上午,深圳市民、劳资关系发展论坛发起人吉峰将自己整理的对《办法》的十大意见书送交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希望对该《办法》的修订、完善会有所帮助。
对医保中断3个月年限清零的规定,吉峰也表示了质疑。他认为,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参保人获得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费用是由参保人缴纳的,获得医疗保险是参保人的权利,“不要说3个月,即使是参保人交了1天的费用,也应获得1天的医疗保险,1年内累计中断3个月医疗保险,连续参保年限清零是毫无依据的,《办法》不是为了让参保人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险,而是剥夺千万人的医疗保险权利的规定。”
建议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确定
5月20日,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深圳劳资关系发展论坛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民间观察人士召开研讨会,希望对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修改稿提出质疑和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深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都是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确定,而医疗保险办法只是部门立法,立法层次低,有较大的部门立法痕迹,建议医疗保险办法也通过人大进行立法。同时,要加强对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的监督力度,成立由普通参保人、社会中立人士、审计专业人员组成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
深圳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对翟玉娟的观点予以反驳,他认为由于社保法把当期享受的待遇延伸到退休后,因此,医保不是当期支付,而涉及远期支付的问题。
黄险峰认为,医疗保险与国家福利无关,国民只有在参加保险的前提下才享受医疗保障,国家责任则体现在承担社会保险的经办成本,帮助没有缴费能力或缴费能力低下的人参加保险。
在深圳,这场有关医保政策的争论仍在继续。深圳市民间平台劳资关系发展论坛发起人吉峰告诉记者,接下来,他将依照程序向医保基金监管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圳市社保局负责人则表示,法制办正在整理收到的意见,对于其中合理的诉求,也会考虑作相应的修改。
赞Tag: 医保
最新美文评论
更多美文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