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哲沈晓君的主角是 沈晓君林哲 ,这是一本穿越架空风格的小说,是网络畅销大神沈晓君的作品,这本书语言朴实,文笔清新,本文的主要内容是:第60章生意火爆,再去羊城小周长的也不差,个头也高,穿上卡其的长款棉衣外套,黑色的高领毛衣,深色的牛仔裤,在把头发梳成三七分,打上定型的摩丝,气质立马就不一样了。小周还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道:“我爸妈要是见我穿成这样,肯定不愁我找不到媳妇。”沈晓君就笑,“好好赚钱,等有合适的,嫂子帮你介绍一个。
《林哲沈晓君》精彩章节试读
第60章生意火爆,再去羊城
小周长的也不差,个头也高,穿上卡其的长款棉衣外套,黑色的高领毛衣,深色的牛仔裤,在把头发梳成三七分,打上定型的摩丝,气质立马就不一样了。
小周还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道:“我爸妈要是见我穿成这样,肯定不愁我找不到媳妇。”
沈晓君就笑,“好好赚钱,等有合适的,嫂子帮你介绍一个。”
反正不能要上辈子跑了的那个媳妇。
林哲穿的是藏青色的棉服,配了灰色的毛衣,浅色的牛仔裤。
他这人自恋,知道自己好看,出了小院后,走路都带风!
他们卖的衣服并不便宜,在大街上摆摊儿卖显然是不合适的,有几个舍得花钱的人会在地摊上买上百的衣服?
沈晓君之前就想好了,去商场租柜台,上次去商场的时候,她就看到过门口有贴招租的。
林哲和周伟出门就是谈这事儿去了。
他们走了没多久,小院的门便被敲响,开门一看,是李淑芬。
“你回来啦,我前几天敲你家门才知道你去了羊城,是出了啥事吗?走得那么急?问你公公婆婆,他们也不说。”沈晓君笑着让她进门,“没啥事,去羊城办了点儿事。”
李淑芬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不问她办的是啥事,“我刚才看见你老公了,身边还跟着一个男的,他俩穿那衣服可真好看!是在哪儿买的?莫不是羊城吧?”
沈晓君点头,“是羊城……”
李淑芬的脸垮了下来,叹了口气,“我还想着给我家老王也买一套呢,这下没戏了。”
又抱怨,“你说是咱们市里的商店咋就不知道卖些好看时尚的衣服呢?大冬天的,永远都是臃肿的棉服,不是黑,就是灰。”
“你真想买?”
“真想买!自从上次家里被盗,我家老王心情就不咋好,我想买套衣服让他开心一下,还得买套上档次的,过年的时候穿回老家让他们看看,免得那些人在背后说我家败了!”
沈晓君招呼她往里走,“实话给你说了吧,我去羊城就是去拿货去了,我老公身上穿的衣服,就是我在羊城拿回来要卖的,你实在要卖,我就给你个拿货价。”
李淑芬刚才还失望呢,没想到峰回路转了。
等沈晓君打开一个旅行袋给她看,她立马眼睛放光,“还有藏青色啊!我老公就喜欢这个颜色!”
每件棉服都套着一个透明的塑料袋,还配着一个塑料的衣架,一看就高档。
李淑芬满意得不行。
沈晓君又打开另外的旅行袋,“毛衣,裤子,都有。刚好可以配成套,对了,还有同款的女士棉服,也很好看。”
李淑芬一听还有女士的,手里的男士棉服一下子就不香了,放一边,眼巴巴的瞅着沈晓君打开其他旅行袋。
“这么多颜色啊!”李淑芬一眼就看上了款式,就是对颜色泛起了愁,黑色耐脏,米白好看,卡其气质,浅蓝温柔,哎呀呀,都想要咋办?
把衣服抱怀里一脸纠结的看向沈晓君,“咋办?我穿哪件好看?”
沈晓君就笑,“你都试一试呗,咱们什么关系?你哪怕是把我这所有的颜色试完不买,我都没意见。”
李淑芬,“我怎么可能不买?我是件件都想买!”
等她试完后,见她最喜欢米白,便道:“你又不会穿着这衣服干活,怕什么不耐脏啊,等实在要干的时候,脱到一边呗,过年走亲戚,要的就是好看。”
李淑芬一想也是,好不容易遇见满意的,好看当然更重要。
“两件都要!多少钱?”
沈晓君略微沉吟一番:“我要说是进货价给你,你肯定不信,这样吧,我就收个路费,一百三一件,两件你给两百六,这价你千万千万别和任何人说,我是打算进商场卖一百五十九一件的,你要是给我传出去,我得亏死。”
李淑芬笑眯了眼,“放心,放心,我你还不知道啊!绝对不说,谁要是问,我就说是一百五十九买的。要我说就这质量这风格,卖两百一件都人买!我去年在商场给我们老王买了一件雅风的棉服,还要了一百九呢!”
沈晓君就道:“你也知道我这人,太实在,不敢叫高了价,出了路费人工商铺租金,一件能赚个十几块的,我就满足了。”
李淑芬就点她,说她注定成不了奸商。
最后,她又在这儿给她和她家老王,各买了一件打底的毛衣和牛仔裤,在沈晓君这儿一共花了四百五十块。
送走开开心心的李淑芬后,沈晓君心情美丽,“开门红!”
林哲和周伟直到下午才回来,一进门‘咕噜咕噜’的喝了两杯水。
“怎么样?”
林哲放下水杯,“租好了,一千一个月,本来人家不给短租的,我...沈晓君点了点头,早上她拿了一千五给林哲,刚好差不多。
要是在外面找店铺租金肯定没这么高,但他们去的是市里最热闹的商场,一个月的租金肯定不会便宜,沈晓君要是没猜错,林哲租的柜台应该很小。
果然,第二天,沈晓君去看的时候,还真是,长度也就两米,前面放着一个玻璃柜台。
租的柜台在二楼,在楼梯口的侧面,地方还不错。
商场十点开门,沈晓君推着儿子,指挥着林哲两人把衣服往墙上挂,不时的做一些调整,把两人指挥得团团转。
沈晓君让林哲把柜台往后推抵着墙,太挡事了,把裤子全部挂在落地衣杆上,代替了刚才的柜台。
墙上挂着的是衣服,下面挂的是裤子,整整齐齐的,一看就舒服。
还没开张,旁边同样买服装的同行就来打听,态度特好,笑眯眯的,话里话外的问他们是哪儿拿的货。
同行是冤家,货源这种事儿,肯定是不能说的,哪怕你是个女同志,贴得再过来也没用!
林哲退后一步反问她,“你这是在哪儿拿的货?我看着挺好。”
那人见林哲这样,腰一扭,翻了个白眼走了。
林哲切了一声,“毛病!”
第59章开张
到了十点,商场开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人,到了十点半,人多了一点,沈晓君他们的柜台开始有人来问价。
衣服挂在墙上,只觉得好看,但看不出真正的效果,林哲和周伟就像一个时装模特一样,把上身效果真实的呈现在顾客眼前。
长得帅的穿着更帅,长得平凡的一样也好看。
沈晓君也套了一件浅蓝色棉服,里面穿的是在羊城买的蓝色套裙,脚上踩了早些年在羊城买的短靴,一套搭配下来,时尚又亮眼。
沈晓君采用的是明码标价的方式,棉服159,毛衣59,牛仔裤69,不议价。
沈晓君嘴能说,林哲也不差,比沈晓君还会忽悠,嘴甜,就周伟嘴笨一点,帮着打包拿货。
上午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便卖掉了五件棉服,两件毛衣,两条裤子。
只要觉得价格合适,来过他们柜台的人几乎没有空手。
这还没到人流最多的时间段,到了下午三四点,人会更多,更不用说周末了。
十二点之前,沈晓君带着孩子先回去了,家里有学生娃要吃饭,没法儿一直在商场待着,又让林哲中午和周伟就在外面吃,她下午才过来。小薇小悦知道妈妈爸爸在卖衣服,回来就问,“妈妈,衣服卖出去了吗?”
在得到生意不错的回答后,姐妹俩乐开了花。
果然,到了下午,生意又更好了一些,特别是棉服,一天下来销出十五件,毛衣和牛仔裤也不错,很多人都是成套的拿。
等晚上关门回家,林哲还专门买了小酒小菜庆祝,和周伟在沙发上坐着喝。
如果刚开始林哲还有些担心有死货砸手里,这会完全不担忧了,他已经在想等手里的货卖得差不多,要再去一次羊城。
晓得小微小悦在少年宫学习,还让小薇和小悦跳舞给他看,唱歌给他听,把他美得不行。
周伟眼巴巴的羡慕,“林哥,我以后要是也生个像小薇小悦这样的闺女就好了,我也送她去学唱歌跳舞。”
林哲抿了一口酒,“那就好好赚钱,等有钱了,也来市里买房,讨媳妇生娃!咱们辛辛苦苦的在外打拼,要的不就是媳妇孩子热炕头嘛!”
周伟直点头,“我就跟着林哥干!”
躺在床上这人都在哼着小曲,沈晓君拍了他一记,让他小小声点,“别把孩子吵醒了。”
林哲双手放后脑勺上枕着,翘着腿一晃一晃的,“没想到这服装生意这么好做,一天时间,刨除拿货价,小两千到手。”
侧过头问沈晓君,“你说咱们以前咋没想到每次从羊城回来都带一批货回来卖呢?”
沈晓君翻了个白眼,以前?以前你有这些本钱吗?你舍得吗?
“生意好做是因为衣服的款式选得好,你没瞅见有的柜台的生意照样不好呀!城里的人条件好,买啥都舍得,衣食住行,衣排前面,只要眼光好,衣服上身能好看,生意做起来都不会太差的,就算是发不了大财,生活养家肯定是没问题。”
林哲听完就点头,还夸沈晓君,“我媳妇说的就是有道理。”
沈晓君斜眼瞅他,“到底是谁前几天还说我一天天想得多的?现在赚钱了,就知道我说的有道理了。”
林哲伸手来抱她,像大狗一样往她身上蹭,“我错了,还是我媳妇有眼光!以后都听我媳妇的,媳妇叫我打狗,我绝不撵鸡!我再也不说你想得多了。”
沈晓君轻轻的挣扎了一下,懒得理他,说得比唱得还好听。
迷迷糊糊的都快睡着了,又听见林哲在问,“对了,媳妇,我昨天就想问了,咱家这些东西你是啥时候买的呀?家里哪里来的这些钱?”
他要是没记错,他走之前,媳妇说家里还有五千吧,这几个月他也没寄几次钱回来,小薇和小悦又去上了艺术课,钱肯定也没少花,再加上这些家电,怎么算这钱都不够啊!
沈晓君打了一个哈切,嘟囔道:“炒股赚了点儿,都买家电了。”
炒、炒股?
林哲怀疑自己听错了。
炒股这东西,是他媳妇会碰的吗?
他都不敢往股市下手。
还要再问,沈晓君一个巴掌拍过来,世界清静了。
第二天,见林哲顶着一张印着手掌印的脸,沈晓君皱眉问,“你脸咋啦?被蚊子咬了?打蚊子太大劲了?”
林哲气闷,大冬天的,哪里来的蚊子?
“你打的!”那眼神要多哀怨有多哀怨。
“我?”沈晓君想了想,实在记不起来自己揍了他,眼睛一瞪,“别想冤枉我!”
林哲气结,“就是你,我昨天问你炒股的事儿,你伸手就是一掌打过来。”
沈晓君这下终于想起来了,好像是有这事儿,但要她道歉肯定是不可能的,她...“不就是炒股的事儿吗?问就问被,谁叫你把脸凑过来的。”
得,敢情还是他的错了?
林哲还从来没被女人扇过巴掌,昨晚气得半夜才睡着,本想等早上起来好好的给她说道说道的,这下好了,还成他的错了。
沈晓君哪里晓得他的心里变化,就算知道了也懒得理他。
只说前段时间炒股的事,“……大家都买,股市涨得挺厉害,我就跟着我姐投了点儿进去,赚了一万多,就这样。”
林哲那个时候也听说过谁谁炒股赚钱的事,但他那时在工地上干着活保证家里的开支,还要跑关系找工程,心思压根就没往股票上靠。
没想到在家里,自家媳妇却进了股市,还在里面赚了钱。
林哲就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媳妇了,聪明了,脾气比以前大,胆子比以前更大!
“你还买没买?”
沈晓君面不改色心不跳,“没买。”
林哲放下心来,“这个东西别随便碰,水深得很,以前在羊城,不知道多少老板为它跳了楼。”
沈晓君瘪瘪嘴,“我又不傻。”
股市忌贪,她不贪心,以后找准几乎慢慢购入原始股,细水长流。
沈晓君林哲完结小说,此小说风格搞笑,构思大胆,表达很细腻,推荐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