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艳我整个青春的老婆 , 不要也罢 的主人公是惊艳我整个青春的老婆,是作者佚名写的一本都市婚恋类型的小说,这本书才思敏捷,思路开阔,惊艳我整个青春的老婆,不要也罢的精彩概述是:第一章我和沈清秋的世纪婚礼上,有人当着我的面给沈清秋送男模。五年以来,我第一次在她的眼里看见了光。男模长得和她的白月光很像。沈清秋难得打趣:「在我和怀安的婚礼上送男人,你们胆子还真不小。」那人讨好地说道:「顾先生一向大方,不会在这种小事上计较的。」我不是不计较,而是他们算准了我不敢计较。
《惊艳我整个青春的老婆,不要也罢》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我和沈清秋的世纪婚礼上,有人当着我的面给沈清秋送男模。
五年以来,我第一次在她的眼里看见了光。
男模长得和她的白月光很像。
沈清秋难得打趣:「在我和怀安的婚礼上送男人,你们胆子还真不小。」
那人讨好地说道:「顾先生一向大方,不会在这种小事上计较的。」
我不是不计较,而是他们算准了我不敢计较。
哪怕是在我的婚礼上,我这个赘婿连挑选礼服的权利也没有。
更何况是质问身为沈氏集团总裁呢?
但这一次我真的累了。
……
沈清秋的目光一直落在男模身上,眼神里全是欣赏和满意。
这一刻,我意识到自己没有办法再继续维持沈家的体面了。
走到高大华丽的五层结婚蛋糕前,我伸手轻轻一推。
结婚蛋糕像小山一样往后倒去,砸在地上四分五裂,奶油混在一起像极了一堆烂泥。
就如我对沈清秋的感情一样。
原本井然有序的婚礼现场,如今乱成一片。
那给沈清秋送男模的人指着我嚷道:“顾怀安,你是不是疯了!”
是我毁了这一场世纪婚礼。
看着台下的众人对我指指点点,沈清秋却毫不在意。
“生那么大的气做什么?”
我走到她面前,那男模却将她护在身后。
柔声对她说道:“别怕,我会保护你。”
连音容笑貌,都跟她的白月光一模一样。
我自嘲地摇了摇头,一颗颗地解开高定礼服的西装纽扣。
沈清秋眼神淡漠地看我:“顾怀安,你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很愚蠢的事吗?”
我脱下西装外套,两指一松,那价值不菲的衣服落在沈清秋的脚尖前方。
沈清秋柳眉微蹙:“你要是不高兴,我把人养在外面就行了,毕竟我答应过爷爷,不可以动摇你的地位。”
男模接话道:“顾先生,您没必要为了我这么个微不足道的人生气。”
我瞥了他一眼,突出两个字:“让开。”
眼前的男模却还一副忠犬的模样护着沈清秋,手都搂到沈清秋的腰上了。
那本该是属于我的,却被他人占了去。
我爱了七年的人,被一个替身轻而易举地抢了去。
连骂人都不知道用什么身份去骂。
毕竟我和沈清秋只是举办婚礼。
而这世纪婚礼,也在我的手底下夭折了。
现在回想起来,这七年不过是我一厢情愿地守在沈清秋身边罢了。
需要陪伴的人不是她,而是我。
我低头苦笑,男模却以为我疯了,赶忙背过身去把沈清秋护在怀里。
见事态发展不对,公关部已经安排宾客离场。
很快场地被清空了,沈清秋从男模怀里出来。
“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把戒指从手上摘下来,拍在她掌心。
她红唇上扬,直接给一旁的男模戴上:“顾先生真是大方,几百万的戒指说不要就不要了,送给你吧。”
男模喜上眉梢,像是被训练过一样克制了表情,对沈清秋露出淡淡的笑意。
沈清秋一愣,眼底里的爱意要溢满出来了。
她转头对我说道:“你全身上下哪一样不是我沈家的,你以为脱了外套就完事了么?”
我快速地把衬衫和长裤脱下,面无表情地丢到她面前,转身离开了现场。
管家要来追我回去。
沈清秋冷着脸说道:“不许追,他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不下去会自己回来的。”
第二章
回到后台穿上我之前的运动装,回到别墅收拾行李。
沈清秋还没有回来,而是把男模安置到另外一栋别墅去了。
她一向说到做到,她说养在外面就一定会养在外面。
想起她之前所说的,我的东西几乎都是用沈家的钱买的。
于是我只带了一套衣服和身份证件就离开了。
秘书看到我,劝说道:“顾先生,沈总就是这样的性格,这件事忍一忍就过去了,她不会跟您计较的。”
我问她:“换做是你,要忍一辈子,你愿意吗?”
这时候沈清秋的车也回来了。
她从车上下来,凉凉地说道:“小可,我就说他会回来的。”
我把身后的行李箱拉过来,礼貌地朝小可说道:“好好照顾她,我走了。”
沈清秋眼里有些慌乱:“顾怀安,你别后悔。”
我没说话,只留给她一个背影,上了出租车扬长而去。
沈清秋怨我,这件事我一直都知道。
在她的心里只有序言风一个人。
举办婚礼之前,她明确跟我说,她不会和我去领结婚证。
“我们沈家户口本上唯一可以增加的,只有‘序言风’这三个字,你明白么?”
可我还是飞蛾扑火一样,选择了一条最难走的路。
我能怎么办,那可是惊艳了我整个青春的沈清秋啊!
我丢给她的那个戒指,是我身份的唯一见证。
什么荣誉,什么地位,我统统都不要了。
就算没有这个男模出现,也还是会有第二个、第三个长得像序言风的男人。
我和沈清秋之间,永远隔着一个死人。
哪怕我死了,我也无法替代序言风在沈清秋心里的地位。
我订了飞往南方的机票。
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租了一间平房。
亲手把斑驳的墙面重新粉刷一遍,老旧的家具用清漆翻新。
安装新的灯泡之后,整个屋子都亮堂起来了。
在这翠绿的江水边上犹如一颗亮眼的宝石。
我把前院的杂草除掉,围起了竹篱笆,种上我最喜欢的湘妃竹。
清风徐来,竹影婆娑。
站在院子里,我突然有些恍惚。
这才想起来沈清秋为什么会选择跟我举办婚礼了。
明明她那么爱序言风。
因为我和序言风一样,喜欢在院子里种湘妃竹。
哪怕我初入沈家,不小心沈老爷子种的百年罗汉松拔了,种了湘妃竹。
沈清秋对我也没有一句责怪,而是轻飘飘地说了一句:“拔了就拔了吧。”
原来她对我的那些包容,不过是因为序言风。
想到这里,我沉沉地舒了一口气。
到古镇上买了些酒肉,庆祝自己“乔迁新居”。
鞭炮刚丢出去,就听到一声尖叫。
我赶忙跑出去,看到李诗雅嘴里只有一根吸管,地上的可乐已经摔破了。
“怀安哥哥!你吓我一大跳!”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忙致歉,捡起地上的可乐。
可惜已经流光了,渗入泥地里。
“要不我再赔给你两杯吧?”
李诗雅朝空气嗅了嗅,亮眼放光:“怀安哥哥,你在吃什么?好香啊!”
我苦笑道:“到古镇买了些烧肉,你要吃吗?”
“是不是还有酒?”
还没等我说话,她径直走进我的屋子里。
“哇!这都是你弄干净的?”
我点了点头:“今天是我的乔迁之喜,赏脸一起吃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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