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极限,见证陆早早谢洄年的辉煌,《摆烂重生:全家只有我是炮灰》必读章节激情四溢!

摆烂重生:全家只有我是炮灰 书中的两位主角是 陆早早谢洄年 ,由网络大神陆早早编写而成,这本书十全十美,文风幽默,本文的内容简要是:未满十四岁,还是小孩子呢,总归是希望她开心多一点。手机那头,李简安还在不断恳求,说得十分情真意切,陆早早不得不同意。但想了想还是说,如果到时候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让李简安无需等待,找个新的玩伴或者一个人也行,她可以出钱,希望她玩得开心。李简安表示不解,扣了一个问号,询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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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烂重生:全家只有我是炮灰》精彩章节试读

未满十四岁,还是小孩子呢,总归是希望她开心多一点。

手机那头,李简安还在不断恳求,说得十分情真意切,陆早早不得不同意。

但想了想还是说,如果到时候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让李简安无需等待,找个新的玩伴或者一个人也行,她可以出钱,希望她玩得开心。

李简安表示不解,扣了一个问号,询问原因。

陆早早无从告知,只说怕有突发情况才这样说。

【哎,不会的,都是小事,不要杞人忧天】

【明天我们肯定能畅玩一天!】

后面还附带了一张兴高采烈的表情包。

从打字的语气中都能知晓李简安的激动,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陆早早只能寄希望于天意。

定了好几个闹钟,怕又因为乱七八糟的原因失效,还特意委托了阿姨到点了准时来喊她起床,一切准备妥当,怀揣着希望又不安的心入睡。

一大早,闹钟响起,阿姨也按照时间准时来敲响她的门,并嘱咐她早餐已经做好,急速收拾完之后吃,陆早早拉开窗帘,身体没有感到任何不适,一切也都照旧运转。

天空斑斓明媚,世界灿烂而浩荡,清晨的风吹得窗帘边缘微微摇晃,像一只要冲出窗户的飞鸟。

一丝开心弥漫上心头,快速收拾洗漱完,随意喝了几口粥,揣着一片吐司切片出门,走出浩大而旷阔的别墅区,来到路边打车,手机按了一下没打开,又按了几下开关键,闪了几下后彻底熄屏。

无法用手机软件打车,幸好早有预料,提前在衣服口袋里塞了现金,然而不好的预感漫上心头,果然,陆早早伸手去摸口袋,除了一包纸巾,什么也没了。

时间还早,虽然离指定地点有些远,但跑过去应该也来得及,最多不会超时十分钟。

正在庆幸身体今天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的陆早早显然低估了命运对她的折磨,走了二十多分钟,肠胃开始不舒服,但陆早早似乎习惯这种难受,所以神色无虞地继续往前走,一步都没有停留。

又几分钟后,冷意似乎窜进骨子里,陆早早呼出一口气,捂着肚子蹲在路边,久违地感到一丝疲惫和厌倦。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体总算恢复了一些,可是就算现在赶过去也无济于事了,何况她现在腿脚发软。

正在想着开学之后要如何跟李简安赔礼道歉,突然,一道风朝她飞速刮过,自行车的轮胎摩擦地面,伴随一声急刹。

“快上来啊,早早,我们一起去玩。”

她往后望,看见一张扬起笑容的明媚笑脸。

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时候陆早早还是感到不可思议,“安安你怎么会过来这里的啊?”

“我早就到了啊,看见你没来,打电话给你也没接,我怕碰见你在消息里说的那种突发情况,所以赶紧过来找你。”李简安又为自已的聪明敏锐感到兴奋,“幸好我上次偶然问了一嘴你家住哪里,不然我都找不到你了,这片区域太大了。”

从她的话里就知道肯定在这片别墅区绕弯子绕了很久,陆早早看见李简安脖子后面微微泛红,大概率是被上午滚烫的阳光晒的,还流了不少汗,十分愧疚,正准备说对不起。

李简安欢快的声音就从前方传了过来,“早早,快抱紧我,快下坡咯。”

山坡间的风浩浩荡荡地灌入李简安白色的短袖中,后背的衣服鼓起来,像一只饱满的鸟的羽翼。下一秒,车子驶过一段长长的下坡道,陆早早搂紧李简安的腰,闻到风中清新的青草味。

因为陆早早的原因,路上就耽误不少时间,一天下来,其实根本玩不了什么。

尽管如此,李简安还是十分无所谓,仿佛陆早早的事情只是冒险路上的一个小小插曲,完全磨灭不了任何热闹的情绪。晚上分别,还牵着陆早早的手表示下次还要再聚,并再次热情地送她回家。

精力充足,仿佛用之不尽取之不竭,实在是让陆早早羡慕。

但时间不早,陆早早拒绝了李简安要送她回家的提议,等待出租车来的时候,她回身轻轻拥抱了一下李简安,霓虹灯影,人影匆匆,从来没有人愿意为了她短暂驻足过。

陆早早下巴抵在对方的肩膀上,终于感到多年未有的轻松和喜悦。

从出租车上下来,还没走到别墅门前,一束强光打过来,陆早早下意识闭眼,车灯没熄灭,过了几秒,她慢慢把眼睛睁开,适应这所强光后。

看见她的二哥沈怀瑾从车上走下来,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身形修长挺拔,气质凛然。

车灯照着半张锋利的侧脸,长睫垂下淡淡的阴翳,一边往门里走一边抽着烟。

似乎是知道有道视线望着他,沈怀瑾很快撇头瞧了她一眼,没过一秒又收回去。陆早早无奈地耸了一下肩膀,进入别墅区,很快又看见沈熹言往这边走,看样子应该是来接沈怀瑾的。

应该是没想到有陆早早,她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在别墅明亮的灯光照射下,她的表情无所遁形,漂亮嫣丽的脸上布满避之不及。

沈怀瑾走上前,十分自然地搂住沈熹言的肩膀,两人低头说了些什么,离得有些距离,陆早早听不清,也没兴趣知道。

漂亮精致的人类见到阴沟里的老鼠大概就是这副表情。

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在太多人脸上都见到过这副表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陆早早见怪不怪。

何况,她今天真的非常开心。

非常劳累的一天,精力过剩的李简安在有限的时间里带她做了最多的事情,快要回家的时候李简安还带她去画了石膏像,两个毫无美术天赋的人,对色彩运用得一塌糊涂,最后做出来的成品把两个人都逗笑了。

尽管如此,陆早早还是觉得非常具有纪念价值,她把小石膏像从背包里拿出来,是一个长着巨大翅膀的天使像,陆早早把她摆放在梨花木桌上最显眼的位置,稍一抬眼就可以看见。

第11章消失的日记本

有点困,但完全没有要睡觉的意思,陆早早从书桌下面的抽屉中拿出一本,放在最上层的日记本。

她有记日记的习惯,从小到大,只要觉得是稍微重大和开心一点的事情都要记下来,虽然开心的事情总是很少,令人无措的事情总是居多,但每件事发生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陆早早总是这样安慰自已——把开心的事情记录下来,日后回看,就又多了一次开心和回望的由。至于各种不幸,还是早日淡忘为好,否则留在心里生根发芽,未尝不是对自已的一种惩罚,所以那些悲伤的东西总是匆匆一笔带过。

翻开,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陆早早感到莫名其妙,蹲下身,有些急切地去翻书桌柜子中其他的笔记本。

只有很小时候的,大概还在上幼儿园,字迹稚嫩,歪歪扭扭地写了今天被老师表扬或者批评,得了几朵小红花,吃了几碗饭,自已独立完成了手工,和哪个小朋友交了朋友,说了些什么话。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陆早早去翻其他柜子,又去书架上找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除了一些保存着的书籍和笔记,过去的一切她所记录的东西像是被抹杀掉了,消失了个彻彻底底。

不会有人愿意进入她这所房间拿走她东西——尽管如此,陆早早还是怀揣着一丝怀疑或者是侥幸,叫来了阿姨进行询问。

“阿姨,你又在我房间看见我的笔记本吗?你帮我收拾过吗?”

毫无疑问得到否定的回答,陆早早不死心,又问,“那有什么人进入我的房间吗?”

比前两者还要微乎其微的可能性,陆早早内心知道,别说进入她的房间,就是她入住的这栋别墅,除了照顾她的阿姨,或者偶尔前来的管家和司机,不会再有多余的人愿意踏足。

而且那些柜子和书桌压根就没有任何人翻动的痕迹。

大家都不关心她这个人,更何况是她的笔记。

不出意外的还是否定的回答,阿姨恭恭敬敬又有点怜惜地望向陆早早,“没有的,小姐,除了你和我没有人进入过您的房间。”

说完之后,她望着陆早早,又小心翼翼地说:“小姐你是不是想陆先生和沈夫人了,要不要去看看他们。”

陆早早坐在床上摇了摇头,阿姨以为陆早早为缺乏父母的关爱而伤心,自觉地退了出去,只剩下陆早早坐在床沿边叹气。

感慨自已像是把珍贵的重生机会浪费掉了,好像不仅不能更改自已的未来,甚至连过去的一些东西都磨灭掉了——

但转念一想,过去的回忆似乎也没多愉快,她躺倒在床上,一瞥眼便可以看见那个色彩太过斑斓喧杂的天使石膏像,彩色的眼睛像是在无声地注视着陆早早。

马上又觉得或许那些东西的消失也是大大的好事一件。

命运这种东西她压根无法把控,那就顺其自然好了,大不了就是死了,也没什么好恐惧的。

把“阿q精神”运用得炉火纯青,陆早早扯过被子,钻进床中央,安和又平静地睡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睡眠超过十小时,而且中间没有做稀奇古怪的噩梦,在过去很少有这种时刻,陆早早觉得十分罕见而又幸福。

即使已经十月,中午时候温度依旧很高,不愿意在空调房里多呆,好在后山那一片区域有成片成片的高大林木,每到夏季十分阴凉,还豢养了不少动物。

每年对这些动物的养殖和山林的维护费用就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天价,然而对陆家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的小事。

坐在亭子中乘凉,上面是一望无际的林木区,远处是人工修建种植的宽阔草场,有风吹过来,陆早早顺着风的方向一路走一路停。

看见有驯兽师和饲养员牵着past过来,陆早早意识到陆识卿或者陆清婉也会在这里。

陆傲天在陆识卿十八岁的时候,送给他一头人工养殖的狮子,威风凛凛,齿牙锋利,但是陆识卿从小一手养起来的,对他很是亲近和顺从。

陆清婉九岁的时候,陆傲天送了他一匹纯血的汉诺威,温血马种之一,雇了专门的饲马员。陆清婉偶尔过来瞧几眼,给它喂食昂贵的草料,骑着它在旷阔的草场上四处闲逛。

或许是因为陆清婉年纪太小了,性格又温和从容,她对这匹马并没有表现出什么驯服的欲望。

她倒是经常跟着陆识卿去看望那头狮子past,久而久之,跟past熟悉起来,狮子在他们两个人面前温顺得像是家养的狗。

沈熹言养了一只布偶猫,和她本人一样,是一只看上去就会让所有人爱上的小猫,眼睛是深蓝色,看上去像神秘无垠的大海。

沈怀瑾性格桀骜凛冽,没有抚养任何动物的欲望,他喜欢的是征服,最常去的地方常常充满暴力、血腥、狂热,十几岁的时候,陆傲天就曾经带他去过非洲大草原狩猎,还定制了一把刻了他名字首字母的猎枪,整个人活得像旷野上的风,可以闻得见鲜血和自由的烈腥气。

小时候的陆早早曾经也有一只小小的狗,那是她在寒冷的雨夜捡到的,瑟瑟发抖格外孱弱的一只小狗,精心养护,可没过一个月,还是因为太过弱小无法抵抗疾病的吞噬死掉了。

从此之后,陆早早没有再养过任何东西。

所有人都有棱有角地活着,可以活成任何样子,只有陆早早,像在规则的圆形盒子里被任意揉搓的泥团。

没有选择的资格,只有被天意摆布的命运。

正在想着要不要回避,或者干脆就一直往前走,然后回到别墅。陆识卿就已经从她的后方步伐迅速地绕到她的正前方,从饲养员手里牵过past。

一人一狮,慵慵懒懒地在草场上漫步。

陆识卿手里还带着专门的手套,看样子已经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可能是刚刚逗弄完别的小动物。

陆早早自觉走开,坐在离他们很远的草坪上,下午的阳光把草坪晒得滚热,草屑有些扎人,但微风拂面,吹得人十分舒服。

远远的,陆早早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由远及近,是陆清婉。

第12章我没有拍过那样的照片

past兴奋地要往前扑,被陆识卿轻轻地拍了一下背,就安安静静地伏在原地等待,等陆清婉凑近了,半弯腰摸了摸past的头,past就十分亲昵地往她掌心蹭了蹭。

不想让陆识卿和陆清婉认为自已是跟随他们两人而来,陆早早打算在这里待一会就走,本来想马上就离开,可是那样好像会显得有些心虚。

漫无目的地在草坪上坐着,陆清婉接过绳子,牵着past在草坪上转悠,离她没多远了,陆早早本想趁这个机会干脆离开。

没想到past突然俯冲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跑向陆早早,将她撞得人仰马翻,幸好是草坪,并不是很痛,做好了今天会被past弄伤的准备,但并没有。

它只是将整个头往陆早早怀里蹭了蹭,像只需要抚摸和亲近的幼犬动物,只是由于体积过大,造成了误会。

陆早早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它的头,past就往她脖颈处拱了拱。

恍惚间,陆早早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陆婉清,简直一个样。

这一举动好像将陆识卿和在场其他的饲养员吓到,陆早早余光中看见他飞快地跑过来,将past的缰绳狠狠地往后拽,应该是勒痛了它的脖子,past从陆早早身上起来,抬头呜咽叫了一声。

只有陆清婉,仍旧闲庭信步一样慢吞吞走过来,在距离陆早早还有几米远的地方停下来。眸子中没有情绪,看上去很冷静,很无所谓。

陆早早从草坪上坐起来,拍了拍自已身上的碎草屑,她“不喜欢”这样的陆清婉,太早熟了,看上去总是很冷漠,像是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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