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书迷对《丑角的我旦角的他》如此狂热?主角梁兔曲钧棠的故事为何让人欲罢不能?

丑角的我旦角的他 的主角是 梁兔曲钧棠 ,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现代言情小说,由作者曲钧棠编写,这本书一气呵成,身临其境,丑角的我旦角的他的主要内容是:崔莺莺摇摇头,转身要走。我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一边感慨学校里美女真多,一边弯腰捞箱子。箱子提在手里的同时,地上多了一朵蓝绒花。我捡起绒花看了看。这绒花做得精致又好看,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学姐!」我抬头喊了一声。前面的崔莺莺停下脚步,没回头,就这么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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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角的我旦角的他》精彩章节试读

崔莺莺摇摇头,转身要走。

我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一边感慨学校里美女真多,一边弯腰捞箱子。

箱子提在手里的同时,地上多了一朵蓝绒花。

我捡起绒花看了看。

这绒花做得精致又好看,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学姐!」

我抬头喊了一声。

前面的崔莺莺停下脚步,没回头,就这么站着。

我左手拎着乐器箱,右手拿着绒花,跑到崔莺莺面前,朝她笑眯眯弯起眼睛:「这个是你掉的吧?」

问这话的时候,我往她鬓边看。

果然,一侧鬓边少了绒花。

崔莺莺没看绒花,看我,柳叶眉微皱了皱。

好一个美人蹙眉!

我心里一叹,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表情都棒棒。

我为自己谋求福利地多看了她几眼:「我在地上捡的,应该是刚才撞你的时候不小心掉下来的。」

崔莺莺低眸,看了眼绒花。

我往前递了递:「给你。」

崔莺莺朝我伸出手,我注意到了她的手。

很大的手掌,手指又细又长,骨节不甚明显,指甲泛着浅粉,肤色白皙莹润。

好矜贵的一只手!

我下意识收了收自己的爪子。

我这双手,常年敲鼓打锣,粗糙又厚实,和人家这纤纤玉手一比。

应了那句话——撞手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我现在就尴尬得一批。

崔莺莺拿走绒花,又看了我一眼,微微颔首,侧身从我身边走过去。

我心(色)潮(心)澎(大)湃(发),也不知道怎么地,莫名冲动,朝她喊了句:「学姐,你一会儿是不是要上台?」

崔莺莺转头,满眼冷淡。

樱桃小口微微一张。

她——他说:「你是不是瞎?」

……

很多年前,有一回,我家接了个活儿,去邻村一户人家做喜丧。

去之前,他们家说得清清楚楚,去世的是老母亲。

到了地儿,我爸吹唢呐,我哥敲大鼓,我叔打响锣,我妈唱二人转,我婶做主持,我嫂子哭丧。

哀乐一起。

扩音喇叭里传来我嫂子悲恸的哭喊。

「我地老妈妈呀!你怎么就走得这么早啊!留下你那儿女哭断肠!留下你那子孙心悲伤!你怎么就去了——」

唱得正入戏呢,从院子里杀出一个老太太,拿着拐杖就要上台和我家人拼命。

「我还没死呢!你们瞎哭个啥!那里头躺的是我老头!」

我爸我哥我叔。

我妈我嫂我婶。

一块震惊,一块石化。

而现在,我体会到了他们那时的心情——一家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整整齐齐。

「……学长,」我直勾勾看着他,结结巴巴,「你,你真好看。」

这是实话。

这张脸是女生,绝色!是男生,也绝色!

美人指代的从来都是人,不分性别。

绝色美人崔莺莺长得好看,眼神却不怎么和善,凉飕飕,冷冰冰。

听我夸他好看,那双黛墨描绘的眉蹙得更紧了。

我点头哈腰赔不是,恭送莺莺学长离开,扭头又火急火燎往礼堂跑。

离汇演开始还有一段时间,我紧急与民乐队磨合了几遍。

我是野路子……家传吹奏!

从小到大,学校但凡办个晚会,做个活动,我都是永远的c位。

丑角的我旦角的他&曲钧棠完结小说,此小说风格搞笑,构思大胆,表达很细腻,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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