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杀原女主 是知名作家佚名写的,它的内容辞藻华美,意味悠长,反杀原女主的主角是反杀原女主,下面为你介绍本书的精彩章节:第一章保姆的女儿是原书女主,容貌出众,谈吐不凡。圈内上下都说,白柔才像真正的叶家大小姐,而我像大小姐身后的仆人。前两世,她偷穿我的高定礼服参加聚会,背着我和未婚夫偷偷相爱。我嫉妒她,一次一次设计陷害她。最后家族破产,我也身败名裂。第三次重生,时间回到订婚宴前夕。
《反杀原女主》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保姆的女儿是原书女主,容貌出众,谈吐不凡。
圈内上下都说,白柔才像真正的叶家大小姐,而我像大小姐身后的仆人。
前两世,她偷穿我的高定礼服参加聚会,背着我和未婚夫偷偷相爱。
我嫉妒她,一次一次设计陷害她。
最后家族破产,我也身败名裂。
第三次重生,时间回到订婚宴前夕。
我斩钉截铁地说:“我不要江承霖,我要嫁给江凌琛。”
我要嫁给这个纨绔二世祖。
我倒要看看,他能不能降住这个自带金手指的原女主。
四月七日,阳光明媚,樱花盛开。
叶家别墅的主卧套房里,王嫂匆忙跑来汇报:
“大小姐,我亲眼看见白柔偷穿了您的高定礼服!”
她气得脸颊通红,我猛然惊醒,发现时间又回到了这一刻。
王嫂像往常一样气鼓鼓地准备叫保安去教训白柔。
换作以前,我肯定会怒不可遏地摔碎手中的玻璃杯,然后让保安把她狠狠教训一顿,从此让她在叶家过得生不如死......
可此刻,我拿着玻璃杯的手却在微微颤抖。
该死,没想到我叶澜依有朝一日,竟会对一个保姆的女儿感到发自内心的恐惧。
她大概就是小说里的天选女主吧。
我也是经历了两次失败才明白,她是命中注定的赢家,注定要飞黄腾达,涅槃重生。
看了眼手机,再过半小时,爸爸肯定会带着江氏集团太子爷江承霖登门。
我顿时紧张得冷汗直冒,急忙喊王嫂:
“快,快把白柔叫来!”
要是再得罪她,恐怕不仅是我,就连整个叶氏集团,都会成为她和江承霖横扫商界的垫脚石。
现在白柔和江承霖估计已经偶遇了,他们俩肯定是一见钟情。
上一世,上上一世,我都没能控制住怒火,当众羞辱了白柔,让江承霖对我厌恶至极,却不得不假装与我甜蜜,背地里却和白柔暗通款曲。
难怪前世我多次想要把她赶走,使尽各种手段,反而弄巧成拙,名声尽毁,惹人厌恶,最后众叛亲离,家族破产......
罢了罢了,终究是我不够聪明,贪恋江承霖的容貌,又没有才华魅力不懂收敛,得罪了白柔。
阳光正好,叶家别墅依旧热闹非凡,宾客络绎不绝。
爸爸为了谈成这门亲事,特意在我成年礼上大摆宴席,还从巴黎为我定制了一套高定礼服。
据说穿上后走路时裙摆轻盈飘逸,如莲花点缀,随风摇曳。
可经历两世,我都没来得及穿上这条裙子。
前两世的此刻,爸爸带着江承霖来找我时,我正让保安把白柔按在地上狠狠羞辱。
现在想想真是愚蠢至极。
还好重生及时,白柔此时刚被王嫂带来跪在地上。
第三世了,我总算学聪明了点,没有立即发作,只是看着她解释,听她说不是故意的。
咖啡渐渐变凉,阳光斜射在落地窗上,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白柔的确很美,她的眼里升起清冷的倔强,在王嫂一声声质问她为何要偷穿我的礼服中,依旧不愿求饶,就像一朵娇艳欲滴的白玫瑰,带刺却更迷人。
年少轻狂时,我曾刷过无数豪门爱情剧,也正是这份天真和冲动让我根本没去思考江承霖为何会爱上我,而是盲目地认为只要除掉白柔,他就一定会对我倾心。
太傻了,也太幼稚了。
王嫂还等着我一声令下把白柔赶出去,可令在场的人都吃惊的是,我温柔地将她扶起,并将那套高定礼服送给了她,
“想必是白柔体贴,知道这尺寸不合身,想替我试试。”
别墅外传来了管家的消息,江承霖和爸爸也来了。
我掐准了时机,让江承霖看到我对他心上人如此大方的画面。
只不过爸爸傻了眼,他那一向娇生惯养、目中无人的女儿,居然有朝一日对一个保姆的女儿这么好,还真是摸不着头脑。
我精准地捕捉到站在一旁的江承霖眼里的失望和怅然,可他心机深沉,片刻便将情绪遮掩得干干净净。
明明不喜欢我,还要装作欣赏我,压低声音道:
“澜依...的确善良大方。”
随后,眼神还是不经意地扫向站着的白柔。
第二章
前世在宴会之前,我曾求爸爸一定要让江承霖第一个看到我穿盛装的样子。
我想给他惊喜,给他,我所有的雀跃和澎湃。
故而,爸爸特意将江承霖带入休息室,留我们单独相处。
可现如今,宴会快开了,礼服也被别人穿了。
原来命运颠覆早就开始了,我所求皆为空,所得尽是痴也很早就注定了。
没了盛装,我便让王嫂为我准备了一件普通得体的连衣裙。
落地镜内,我身材略显丰腴,妆容艳丽,叶家的山珍海味早喂胖了我的腰身,此前听着众人的奉承只觉得这是可爱丰满,如今回味,这可不就是捧杀的迷魂汤吗?
我忍不住偷看了一眼白柔,“你觉得我美吗?”
问此一句,她浅浅一笑,眼里尽是隐忍和克制,
“美人在心不在貌,大小姐心善,小姐肯定好看。”
她顿了一下,掷地有声,
“我是穿了大小姐的礼服,我没什么好辩解的,多谢大小姐宽宏大量。”
她的回答滴水不漏,既是夸赞我漂亮,又暗含劝解,比起她来,我的确是无知又任性。
以前我对白柔总是呼来喝去,大抵是因为嫉妒。
嫉妒她气质优雅,长相貌美,就算是穿着廉价的连衣裙,可同我一道站着时,总比我耀眼许多。
每每看到她,我就忘记了妈妈嘱咐我要内外兼修,反而一味地追求奢侈品和名牌珠宝。
今日我头次拉起她的手,温柔又关切:
“白柔,那件礼服的确配得上你的气质。”
窗外阳光明媚,春意盎然,她那双极美的眼里浮光流动,滋生了几分野心。
宴会上,众人都知今日不过是打着成年礼招牌的订婚宴。
所以当高位上的江氏集团董事长江父喜笑颜开问我:
“澜依,今天叔叔不是商界大佬,叔叔只是你的长辈,我知道你从小就喜欢鹤儿,今日叔叔做主,给你们俩做个媒怎么样?”
他们都未料到,我会果断拒绝。
干脆,利落,未带一丝留恋,好似当年追着江承霖满学校跑的人不是我。
妈妈怕我是赌气,打着圆场说:“澜依有些害羞......”
可我摇了摇头,坚定地拒绝:
“江叔叔,其实我从小喜欢的不是江承霖,而是江凌琛,望江叔叔成全。”
三两句话,把我爸吓得脸色发白。
江凌琛啊,那可是S市最出名的纨绔,不学无术,专注享乐,是常出现在商界精英口中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
多少豪门世家恨不得离他远远的,江父都头疼他的婚姻大事。
是的,若是选中S市的豪门千金,定然会引起商界猜忌,可若选外地的豪门千金,那便是给了对手打压的机会。
其实我也并不是真想嫁,可只有他,江父一定不会拒绝,也只有他,能保我叶家一世平安。
江家就这两个儿子,一个是江承霖委以重任,一个是江凌琛纨绔骄纵。
想嫁委以重任的多了去了,可想嫁纨绔骄纵的,豪门千金怕是没有一个。
经我折腾一番,宴会的主角也一下变成了江凌琛。
他本在悠闲地品酒,听我信誓旦旦要嫁他,不由得跳起来:
“哈?你真愿意嫁给我这个废物?”
我抛给他一个“你看我由得选吗”的眼神,唇却笑得妩媚:
“愿意,我想嫁给你,很想嫁给你。”
一向玩世不恭的江凌琛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成功,他瞪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眨巴眨巴几下,话还有些结巴:
“那......那我也愿意娶你。”
妈妈激动得都有些颤抖:
“澜依......澜依,你也得为凌琛的未来考虑啊!”
全程我都未和江承霖说一句话,等日落时分,宾客散去,他才凑到我跟前。
我曾看到他这张脸会害羞,会喜不自胜,可今日,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我便转身就走。
他拽住我的衣袖,清冷的声线染了一丝慌张:
“澜依上个月送我的高定手表说要和我长长久久......难道,都是假的吗?”
望着他那张英俊的脸,我总能记起他看向白柔的眼神,是化不开的温柔和深情,也是我从未见过的模样。
第三章
第一世的天真愚蠢和第二世的嫉妒不甘,才让我对他的执着和缠绵化为了泡影。
看到他,我的脑子里全是警察冲进叶家别墅的惨样,那时的爸爸和妈妈也不知怨不怨我,但我想就算在最后的关头,爸妈想的也是远在监狱里的我喝下毒酒时痛不痛,怕不怕。
现在别说缠了,我看一眼都觉得怕。
现在的江承霖和阎王爷派来的催命鬼有什么区别......
我走得飞快,恨不得脚底生风,
“江少爷,自有好的在等你。”
我记得前世,白柔就是在我与江承霖订婚后才生出了逆鳞。
多少次慈善晚宴,为了出尽风头,我多次让白柔为我准备演讲稿,好博得江承霖的青睐。
可等我与江承霖订婚后,她当众拆我的台,在晚宴上捂着被打的伤口孤傲地站在台上:
“生也好,死也罢,纵使你是叶家千金,可我也并非草芥令你百倍羞辱。今日我便跳楼自尽,愿上苍怜我才情,知我心苦,更愿上天惩罚叶澜依,三生三世,不得善终!”
当然,她没死。
江承霖拦在她的面前,以婚礼在即为由,让我休要丑闻缠身,善待白柔。
我这豪门千金做的是多失败,让一个保姆的女儿都觉得我无才无貌,配不上江承霖。
不过,任哪个千金或许都无法比得过她。
虽然出身孤苦,从小就是孤儿,可她机智聪明,会管理会投资,还因救了江氏集团一个大项目而水涨船高。
她和江承霖的爱情更是可歌可泣,一路隐忍被我欺压,我以为早已将她赶出了叶家,没想到只是被金屋藏娇躲在他安置的城郊别墅里,成了他的商业顾问。
我的作用,就是在他们携手打造商业帝国的故事里,充当一个无脑无德的配角,甚至死亡都是死得其所......
罢了,这次的慈善晚宴,我下定决心好好准备。
为了叶氏集团的未来,拼了!
我一口气让助理找了三个商业顾问。
妈妈以为我中了邪,拽着也要将我拉到佛寺。
我又一口气戒掉了甜腻的甜品和高热量食物,吩咐厨房,膳食要做得清淡营养。
爸爸还以为我得了病,将私人医生也请了来......
他俩开始轮番劝我:
“我的心肝宝贝啊,你要是被鬼附身就眨眨眼......”
我:......
......
以前我从未在商业上用过心,再加上订婚这件事也是我的突然决定,也不怪爸妈认为又是我小孩子心性和江承霖闹矛盾。
毕竟我和江凌琛,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我是瞧不上他堕落又纨绔,瞧不上他相貌平平,不如江承霖俊秀,可他是唯一一个没有对白柔动心的男子。
犹记当时晚宴结束,江承霖就找了各种理由将白柔安置在了城郊别墅。
她被我折磨得一心求死,像开败了的玫瑰花,清冷又孤傲。
那时她得到了自由,开了一家小诊所当医生,路上还救了一位受重伤的青年。
而那青年,不是什么无名小卒,是叱咤风云,运筹帷幄的华尔街金融大亨萧远辰。
他是某著名投资公司的继承人,曾一战击退强敌三千亿美元,可这样的金融天才还不算心悦她的大人物。
比如,某跨国集团的独子洛辰阳更是对她一见钟情,某医药巨头的大公子多次暗中守护。
曾经我也从未想过一个保姆的女儿可以在商界翻云覆雨,前两世我自大到相信自己随便下一道命令就可以轻轻松松毁掉她。
真的,甚至在江承霖接手集团后让她做情人,我都觉得她不过是一个卑贱之人,永远都无法与我匹敌。
我天真地以为只要除掉她,江承霖就能回心转意。
所以我明目张胆地挑衅她,构陷她,近乎疯狂地嫉妒她。
可她就如同她的名字,春水点墨,露水花朝,她清冷,别致,像落在枝头的晶莹露珠,任凭我羞辱谩骂,任凭我使上各种阴谋诡计,依旧高洁,傲岸。
所有人都喜欢她,所有人都厌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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